爱情之于男女

  • Posted on 3月 2, 2006 at 23:50

     看到他在我的msn上留言了,视而不见吗?那是不可能的,毕竟曾经发生过,廖不等于无,何况我们曾经真的很相爱,起码我是这么认为的。尽管现在仔细想想,我当时好像不是那么真心实意地,义无反顾地,完完全全地爱他,但是每次他的一些举动总会让我感觉很温暖,很感动,甚至冲动地决定以身相许,不计较他的年龄,不计较他的小心眼儿,不计较我们的距离。为什么说是冲动呢?因为感动过后我就会反思,难道我真的不计较这些吗?怎么会呢,如果这样的话,我还会等到现在吗?从二十四岁开始我就和他纠缠不清了,我是喜欢成熟的男人,可是我没想到自己会为一个年近不惑的男人守身如玉三年多。因为他成熟?可他有时候任性的像个孩子,因为他有钱?三年多来我不曾花过他一分钱。我是个世俗的女人,世俗的有些势利。有时候我在想,女人到底是爱上了男人,还是爱上了男人提供的生活呢。
   他和我说对不起,何必呢,要是那样的话,我是不是也该和他讲声对不起呢。我总认为恋爱中的两个人,分不清谁对谁错。对于感情,我自认为不是一个拖泥带水的女人,不会搞什么一哭二闹三上吊之类的把戏。我总在心里问我自己,我到底有没有真正的爱过,我到底会不会真正的去爱一个人,我甚至问我身边人,你说真的有爱得那么深的吗,直到现在我也没得到一个满意的答案。
   我和他分分合合很多次,分手原因很多,觉得他不重视我了,觉得他不够成熟了,有时候自己心里烦,看着他也烦,也会要分手,每次都没分成。最后一次的分手,居然没有原因。反正我就是不再理他了,打电话不接,发短信不回。他说这段时间冷落我了,觉得对不起我,更不可原谅的是,期间他和朋友介绍的另外一个女人交往了。其实那个时候我也是以单身示人的,而且也在试着和别的男人交往,只是没有遇到一个真正令自己心仪的,才没有名正言顺的谈朋友。想想挺有意思的,居然在相同的时间,不同的地点,正在恋爱的男女可以分别去和别的异性交往。我和他分手,真的不是因为他和别的女人有染,就是觉得没意思了,该分手了,他讲的这件事情刚好给了我一个分手的理由。我是不是很卑鄙呢,至今为止我都没有告诉他,我也曾背叛过他。我不想讲,我想在他心里我永远是一个受害者的形象,让他感觉永远欠着我的。既然分开了,何不讲出来,让他也心安理得地去找适合他的女人呢,我不,为什么呢,我也不知道,反正不想讲,而且永远也不会讲。

1 Comment on 爱情之于男女

  1. ocean说道:

    Tiramisu,很久没有见你上网咯astonish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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